那该死的用户体验
抽象化程度
或者我们可以这般理解用户体验:某件事情可分解为若干个步骤,而把这若干个步骤组合起来然后执行就是这件繁琐的事情,而增加用户体验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繁琐的步骤,通过抽象化为一件简单的事情。以播放一首 MP3 为例,我们不必需要了解解码器怎么去把数字信号转化为音箱可以理解的电信号,我们只需要打开自己偏好的播放器,点击播放,而声音自然就会从音箱里跑出来。高度抽象化的结果,就是一个在当时社会文化下能了解的符号,较为相似的例子是,红色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之间代表的含义。
响应速度
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事实:响应速度。一台生产于九十年代末电脑,和一台现时普及的电脑相比较,哪一台电脑在播放 HDTV 时更流畅呢?答案是很明显的。对于电脑来说,它们做的事情没有任何分别,都是抽象化的结果,遵循一样的步骤去完成某件事,而区别仅在于响应速度。而这则是致命的:我们不是机器,响应速度造成的差异,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折磨。
比较
就如和女朋友上街的时候看见一个更漂亮的女孩迎面而来,或许在心底里难免就此小作比较。或许这样的比较只是无意识下进行的。就以我们常用的阅读器为例,无论 Google Reader、Blogline,还是鲜果、抓虾,都是完成同样的事情,但却因为比较,而造成选择上的差异。选择 Google Reader 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是 Google 的产品;或者它的界面比其他阅读器更能迎合自身的偏好;或者因为 Google Reader 不会翻页而打断自己阅读的连贯性。我们不能说 Google Reader 比鲜果有更好的用户体验,在抽象化程度和相应速度相当的情况下,我们或许是因为个人偏好而产生的比较,又或者所注意的某个细节上的比较,而可能产生的偏好。当然,也会产生因为你注意了这个细节,而造成你的产品比其他产品比其他人的产品有更好的用户体验。就如 ipod,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功能不强的奢侈品,也有人认为这会能让自己专心欣赏音乐的发明。
这三个因素,是我所认为影响用户体验的三个因素。用户体验也是划分群体的:群体 A 能理解标记 X 的意思,而群体 B 不能了解 X 的意思,而表达同样意义的 Y 对于他们来说,是用户体验更好的标记——对于群体 A 而言,X 是用户体验更好的东西,群体 B 则相反,Y 是用户体验更好的。为了提高用户体验,同类型产品或许在某个程度上都是一致的:一样的抽象化程度,一样的响应速度。而比较则是较为麻烦的事情,我们不能控制用户自身对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的结果。较为妥当的做法是,面向用户数目最多的用户群进行细节的优化,提高一定的抽象化程度,那般对于该用户群来说,这是同类型产品中用户体验最好的。可这不是最完美的方案:实际上,我们都是不同的个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做到完美的用户体验,有点像是不可能的事情。
